,并劝朱熹宽容之。
当唐仲友得知朱熹到台州,慌忙去迎接,己迟了些。
朱熹验证了陈亮的话:“果然不把我放在眼里。”
当日索取州印,交付于郡丞,说道:“太守不称职,听候处理。”
听闻严蕊去黄岩探母,即派吏至黄岩,在郑奭家追到严蕊,收监候审。
又因唐仲友的永康学派与朱熹的理学相对,朱熹连上六疏弹劾唐仲友,见他与严蕊走得亲近,便借“居官不存政体,亵昵倡流,有伤风化”为罪名之一弹劾他,并将严蕊投入狱中。
柒朱熹以为唐仲友风流倜傥,与严蕊必定有染。
严蕊身单柔脆,一拷问即会招认与太守通奸实情,则可参奏唐仲友罪名了。
谁知严蕊的苗条身躯犹如筋钢铁骨,系狱月余,任凭杖笞鞭打,遍体鳞伤,严蕊始终一语不及太守,只道:“弹唱吟诗侑酒有之,别无他事。”
朱熹无奈,只好将她痛杖一顿,一边发严蕊去绍兴府审问,一边写本参奏皇上。
严蕊在监狱吃尽苦头,押至绍兴。
绍兴太守也属程朱学派,一见严蕊姿色,便道“有色必无德”,进行严刑拷打,她遭手足夹棍,几番昏死。
任凭被打得遍体鳞伤,体无完肤,严蕊还是咬紧牙关不愿屈服。
朱熹便通过狱吏劝诱她:“你何不早招供,招认了犯淫,最重也就是杖罪,况且你己经断过杖,罪不重科,何为受此严刑呢?”
严蕊一字一句,掷地有声道:“我自己只是一个低贱的歌妓,纵使真的与太守有越轨的行为,判刑也不至于死罪。
然事情有则有、无则无,岂为保身躯,信口诬陷士大夫?
我宁可死,要诬害人,断然不可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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